案例原標題: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平羅縣塞上江南博物館侵占黃河河道案
案情回顧
塞上江南博物館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平羅縣黃河河道內,2010年8月開工,2012年11月竣工,總高度42.05米,總建筑面積7000平方米。
2021年7月,水利部發現該問題線索,督促地方核查并依法依規整改。
2022年9月,平羅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截至2023年11月,地上部分(5000平方米)和2棟附屬用房(2000平方米)整體平移至黃河河道管理范圍外,21間附屬用房(636平方米)及牌樓、照壁、曲廊等附屬建筑物全部拆除,并將建筑垃圾清運完畢。
整改前
整改后
案件啟示
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保護黃河是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千秋大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讓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本案中,塞上江南博物館屬于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建設的妨礙河道行洪的違法違規項目,嚴重威脅兩岸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關地方依法依規清理了妨礙河道行洪的違法違規建筑,有力保障黃河行洪通道暢通,有效消除影響河道行洪安全隱患。
以案釋法
塞上江南博物館屬于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建設的違法違規項目,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二條,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的規定。